近日,省退役军人厅、省教育厅、共青团省委、省少工委等4部门下发《关于用好烈士褒扬红色资源 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建好管好用好烈士褒扬红色资源,发挥三个独特优势(独特的红色基因、独特的政治优势、独特的历史使命),着力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体系。
《通知》提出了构建五个体系:
一是构建共建共管体系。统筹规划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和烈士褒扬红色资源利用,落实“两分一统”(分类整修、分级负责、统一数字化管理)长效机制,加快英烈遗物、家书、史料等收集保护工作,编纂完善烈士英名录,全面提升红色资源服务党史学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阵地功能。推动“红领巾讲解员”实践体验活动在国家级、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全覆盖”。积极推动一批烈士纪念设施单位挂牌大学生思政课教学基地、少先队实践教育基地。积极探索成立以八闽英雄烈士命名的少先队大、中、小队,扩大英烈精神传播力、影响力。
二是构建联建联学体系。按照“省级聘任红色讲师团、市级成立红色宣传队、县级培育红色讲解员”的工作目标,组织各级红色讲解员“进机关、进军营、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开展英烈精神宣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为烈士寻亲、为烈士立传”和“八闽烈士纪念设施巡礼”等活动,拍摄红色主题微视频、组织红色主题演讲比赛、讲好英烈故事。
三是构建尊崇关爱体系。对在校烈士子女,建立健全台账,落实常态化联系制度,准确掌握其学业发展,职业规划和家庭经济等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学习、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对在校烈士子女实行就业指导和专项帮扶,坚持一人一策,帮助其制定职业发展规划,推荐其就业。学校团委、少工委牵头搭建社会活动平台,鼓励在校烈士子女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项目。
四是构建立德育人体系。教育部门、团委、少工委将烈士褒扬工作与高校思政教育、团员队员爱国主义教育充分融合、一体推动,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缅怀、纪念、尊崇、学习英雄烈士,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定期组织青少年就近参观瞻仰烈士纪念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入队、入团、18岁成人仪式,以及开学教育和主题团、队日活动原则上就近就便在烈士纪念设施举行。
五是构建部门联动体系。建立健全退役军人事务、教育、团委、少工委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把用好烈士褒扬红色资源、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作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任务,作为培育红色文化的重要内容,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加快完善体制、创新机制、整合资源,推动我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和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