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是著名的红军县、苏区模范县、共和国将军县,更是中国革命烈士第一县。苏区时期,全县23万人口中参军参战达9.3万人,为国捐躯烈士5万多人,其中有姓名可考的烈士23179名,占全国烈士总数的1/60,烈士之多居全国各县之首。全县共有各级烈士纪念设施17处,其中国家级1处,为兴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市级2处,为兴国县烈士陵园、莲塘战役烈士纪念园;县级2处,为良村烈士纪念园、鼎龙乡烈士纪念园;县级以下12处。兴国儿女坚持弘扬苏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发扬苏区干部好作风优良传统,用心用情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
(图为兴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
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提升纪念设施面貌。为做好全县零散烈士墓集中管护,2014年投资9000万余元在红军“第三次反围剿”的主战场和“第五次反围剿”掩护红军主力撤退的战斗原址——高兴镇腊石寨新建兴国县烈士陵园(原高兴散葬烈士墓园)。陵园占地面积226亩,按全县26个乡镇区划分为若干片区,烈士墓逐一有序编号,将分散在兴国县的零散烈士墓全部入园统一管护,目前集中安放烈士墓10566座。每块墓碑详细刻录了烈士个人生平,让群众可以全面了解英烈伟大事迹,形成了颇具震撼性规模的碑林,规模之大在全国县级数一数二。在良村镇、兴莲乡、鼎龙乡等红色底蕴深厚的乡镇战斗遗址建设一批烈士纪念设施,县财政将设施日常管护经费列入年初预算批复,有效保障设施正常功能发挥。
(图为兴国县烈士陵园全貌)
规范管护制度,夯实设施管护组织体系。结合兴国实际,制定出台《兴国县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规范管护制度,划定保护范围,安排专人管护,及时巡查整改,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面貌有了大改观,管护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管护水平得到全面提高,烈士纪念设施的宣传教育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为新时代全县褒扬纪念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助推褒扬纪念工作高质量发展。
(图为“9·30”烈士纪念日活动现场)
创新培育方式,大力宣扬伟大英烈精神。通过创新英烈讲解员培育方式,大力开展讲解员培训,特别是联合县城部分小学开展“闪闪红星”小小讲解员培养,学生免费在县烈士陵园内为干部群众讲解英烈故事、开展红色故事宣讲,为全县干部群众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提供了“鲜活教材”,进一步宣扬兴国英烈的伟大事迹。
持续提质升级,用心打造兴国特色品牌。为进一步促进纪念设施平台升级,2022年投入1932万元实施“长征路·兴国魂文化园(一期)”项目,建设旅游公路、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等,全面打造规范、庄严、肃穆的陵园环境。为回应部分烈士后代强烈要求同等尊崇入园愿望,谋划实施兴国县烈士陵园扩建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亿元,新增用地114亩,为全县剩余12613名未入园烈士提供一个安息地,为我县褒扬纪念活动全面开展提供有力支撑,擦亮烈士纪念设施“兴国特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