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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青海:出台烈士纪念设施分级保护管理办法

2024-11-13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

为加强青海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更好地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宣教功能,近日,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制定出台《青海省烈士纪念设施分级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省烈士纪念设施分级保护、规划建设、宣传教育、管护利用等工作作出规定,为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提供政策依据。

压实层级责任。《办法》指出,要建立由各级政府指导、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具体实施的保护管理工作机制。首次明确了国家级、省级、市州级、县级等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级别,并针对不同管护级别的烈士纪念设施规范了评定标准、审批条件、审批程序等,切实解决了省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申报审核无标准、无程序的现实问题,压紧压实层级管护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强化管护措施。《办法》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精神,就做好该省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工作细化管护措施,细化了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程序,提出了烈士纪念设施内革命文物的保护管理要求,重点对烈士纪念设施划定保护范围、不动产权登记、保护标志及标识牌管理等进行具体规定。特别强调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等内容,同时,《办法》还就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日常管护作出工作要求。

推动功能发挥。《办法》规定,要不断加强英烈红色文化资源挖掘保护、史料编纂、展陈规划,加快宣讲队伍建设,生动鲜活讲好英烈故事,强化宣教力量。专门提出了烈士纪念设施改陈布展和解说词审查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英烈事迹展陈讲解,构建烈士纪念设施红色阵地“建、管、用”一体的制度机制。《办法》还提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祭扫接待服务保障,推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