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7日下午,在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处,当一本红色崭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从窗口传递给安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时,现场掌声响起。
2024年以来,安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按照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工作流程要求,扎实做好不动产权证办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至此,安溪县(凤冠山)革命烈士纪念碑的不动产权证终于办理完成。
安溪县(凤冠山)革命烈士纪念碑建于1958年5月,位于凤城镇公园路1号,用地面积3365平方米。1985年10月,安溪县(凤冠山)革命烈士纪念碑被安溪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安溪县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3月,被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泉州市首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21年3月,被福建省文物局公布为福建省第一批革命文物。2021年5月,被中共泉州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为泉州市党史学习教育参观学习点。2021年6月,被泉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公布为泉州市第三批党史学习教育基地。
安溪县(凤冠山)革命烈士纪念碑建成于20世纪50年代,不动产登记工作存在着土地类别复杂、权属来源和材料缺失、不动产登记要件严重缺乏等难点问题,面对历史遗留的复杂问题,安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解决革命烈士纪念碑不动产权证登记办理事宜。安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安溪县自然资源局领导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专班,积极对接所属乡镇和社区居委会等分析不动产权属登记要素材料,深入实地开展调研、多方搜集核实用地材料,探索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办理路径。从申报登记到领取专属“身份证”,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凤城镇、先声社区居委会等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圆满解决烈士纪念设施权属的历史遗留问题。
办好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登记工作,是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烈士精神、保护红色资源的重要举措,安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缅怀先烈、弘扬革命精神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方面的独特价值,成为鼓舞人心、凝聚力量的重要源泉,让英烈精神永放光芒,照亮新时代的前行之路。